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始,申报工作由科技部转至工信部,政策总体稳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平台发生了变化。
成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政策扶持和市场优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把握这一机遇,通过申报享受优惠,加速创新成长。下面就“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作一详解,方便企业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政策详情
1.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2.科小可享的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2、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财政补贴奖励、科技型政策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后补助、信贷支持等。
4、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申报科技型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科技型中小企业满足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分数标准见下方)
注意:
如果符合以下3条,将会面临主管部门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 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申报方式
企业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信息库。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中两项基本准入判定条件需勾选符合,其他重要条件判定中的研发辅助帐需勾选是。
2、.新增四项佐证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含《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注意前后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数据保持一致。
3、用户如遇到注册、登录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12381。
6.时间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分数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2024年科小“六大新变化”
1. 主管部门变化
原来为科学技术部负责;现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填报平台变化
原来是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
现在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3.平台账号登录
企业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建议重新申请注册账号进行登录。
注意:
1、如企业已申报过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使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平台;
2、企业非首次申报科小,没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账号的,若重新注册提示信用机构代码已存在,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密码重置,账号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申报时间安排的变化
原来是每月填报并公示一批;
现在是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5.增加实地核查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6.填报内容的变化
1、知识产权情况表变化
企业可以选择【新增知识产权】手动添加,也可以选择自动获取知识产权信息。
2、上传佐证材料变化
以前只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即可,现在还要上传以下文档,具体变化为:
(1)《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
(2)创新积分制统计指标信息(此部分指标不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依据)
(3)调研参考(不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依据)
(4)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
备注:
如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及《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下载系统中《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下载后查看应该是2021版), 并将其中数据项完善,扫描并盖章后上传;已有《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企业以企业自行整理的汇总表为准。
3、新增企业融资需求调研
企业当前是否有股权融资需求;企业当前是否有银行贷款需求;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后,是否愿意接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部门推荐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融资服务?
申报科小的好处
1.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亏损结弥补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亏损,准予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政策支持
广州市科技局“以赛代评”政策支持:最高200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支持:最高100万。
4.金融支持
科技金融支持:申请贷款最高3000万。
5.科技企业标签属性
科技项目、研发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市场化招标入门门槛或加分项。
6.享受精准服务
金融对接、政策宣讲、专业培训。
7.品牌加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成功后,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申领创新券等方面的成功率。